住宅楼内开着五花八门的公司10月1日起这样的行为未经审批就是违法本报记者 李稹
“我们一楼的自行车棚不少都被租做公司,这些车棚连卫生设施都没有。现在夏天到了,又脏又臭,平静的小区现在真是鱼龙混杂,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我们这儿经常有居民失窃!”日前,家住绍兴市鲁迅东路的陶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对业主随意变更物业用途的做法颇有微词。而类似陶先生所说的情况,在各种住宅小区内都很常见,小区内的公司已经成为邻里之间一本“难念的经”。 开进小区的公司打扰了宁静生活 “太不舒服了,有人找公司竟然找到我家来!”家住杭州市教工路某小区的方女士激动地拉着记者吐苦水,她家对面就是高新电脑城,不少小型IT公司都租下方女士所住小区的住宅用房作为办公用房,有的住所更是兼办公、住所两种用途。另一位业主对记者说:“那些人天天折腾到半夜不说,上下班高峰还经常霸着电梯搬货,简直太不像话了!” 在方女士的指点下,记者才知道这幢六层的小楼上竟然有四五家这样的公司:“他们很多连招牌都不挂,搞不好就是皮包公司。这样的公司开在你家边上,你说安心不安心?”方女士语气里透着焦虑。 记者又顺路在附近的小区随机调查了一下,学院路临街的不少高层住宅上都挂着“出租商住房”的招牌,而其他住宅小区内,也有五花八门的公司:家政公司、美容化妆品代理公司、碟片制作公司…… “我们安静的生活都被打扰了!要办公,应当去租写字楼啊!”大多数被采访的业主都是这样的态度。 有人愿意租,你管得着吗? 在方女士所住的小区,记者敲开了其中一家公司的门。热情的小姐探出头来,一听记者的问题,她满不在乎地回答:“有人愿意租给我们,你管得着吗?”然后,她“砰”地一声把门关上了。 记者只得装作来谈生意,走进位于另一家小区内的一家出售网络适配器的公司。记者看到,这家公司对租来的住宅进行了改造:客厅成了大办公室,有两张写字桌,一台电脑,主卧是“经理室”,一位男子正在打电话谈业务,而另一间卧室则成了员工宿舍,放着两张单人铺。 公司一位王姓小姐不停地向记者推销他们的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当记者询问他们为什么不去租住写字楼,她的回答是:“这里比较便宜啊,房租便宜,用水用电也比写字楼便宜,而且夜间没有时间限制,电梯24小时不停,都很方便的。所以我们的东西价格也便宜。” 住宅用房不得随便拿来开店办公 那么住宅用房是否可以随便拿来开店办公呢?记者查询了刚出台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条例》第41条明文规定: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报经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我们期待今年10月1日这个条例的实施,这样要投诉也有法可依了。”方女士听记者介绍了《条例》的有关规定,表现出对这一规定的期待。 “我们打算8月底搬进新公司,那个房间有四室一厅,到时候欢迎光临啊。”王小姐的公司将在下半年搬到另一个“物美价廉”的小区中。对于即将实施的《条例》,她似乎并没有太多的顾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