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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柯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造成4人死亡

  本报记者 陈立波

  本报讯 1月18日1时16分许,衢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柯城区府东街与紫荆东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车上多人受伤。接报后,衢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交警、派出所、消防等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同步联动120到场救援。

  经调查,叶某某(男,22岁,开化县人)驾驶的私家车行驶至柯城区府东街与紫荆东路路口时,与陈某某(男,31岁,衢州市人)驾驶的私家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及其车上的乘员方某(男,55岁,衢州市人)、施某某(男,45岁,衢州市人)、李某某(男,51岁,衢州市人)重伤,4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先后死亡。叶某某弃车离开现场,于当日上午9时许在衢州市区被柯城交警大队民警抓获。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系酒后驾驶。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已被刑事拘留,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事故发生后,衢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杜世源,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江汛波,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建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加大安全行车管控力度,严查酒后驾驶、超速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衢州柯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造成4人死亡 2016-01-19 2 2016年01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