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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与朱胜郎、杨美菊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朱胜郎、杨美菊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义乌市康洁日用品厂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截止于2015年10月30日债权本金余额为1030.00万元及利息与从权利依法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给朱胜郎、杨美菊,转让债权由义乌市程前包装有限公司、浙江程前包装有限公司、朱建林、周俊、周雪君、朱利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此,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朱胜郎、杨美菊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朱胜郎、杨美菊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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