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硫酸溅到,申请法援免审查
法援降“门槛”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宋文军 林鉴永
本报讯 年关将至,又到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高峰期。对于在浙江务工的农民工来说,今年的法律援助除了免费讨薪外,还有了更多免费服务事项。
日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了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使得更多困难群体及事项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享受法律援助。目前,《实施意见》已经逐步“落地”。
这不,宁波市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前不久就根据《实施意见》,免除了8名农民工的经济困难审查,直接受理了他们的法援申请。去年12月1日,宁波一家公司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导致停产,单方面向8名外来务工人员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8名工人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表示不予支付。于是,8名工人向镇海区法援中心求助。根据《实施意见》,农民工劳动合同纠纷无需审核经济困难证明,法援中心直接受理案件并指派律师办理。
事实上,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开放的“免审查”范围非常广,主要包括:70岁以上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军人军属,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因见义勇为行为权益受损需要维权的,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以及解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多种情况。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人权益保护开通了“绿色通道”。去年12月4日,外来务工人员王女士来到台州市法援中心为她16岁女儿冰冰申请法律援助。原来,冰冰一年前在学校做实验时,不慎被浓硫酸溅到脸上,导致十级伤残,这给母女二人的生活蒙上了阴影。此后,王女士多次找校方沟通赔偿事宜,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了解情况后,法援中心根据《实施意见》,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当即受理并指派律师开展援助工作,最终促成了校方与王女士达成调解协议。
此外,结合各地实际操作情况,《实施意见》还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基准调整为城乡统一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进一步简化经济困难认定方式,对持有下岗职工失业证、低保家庭证、低保边缘家庭证、有关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的申请人或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其他困难群众,均视为经济困难对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放宽,直接降低了法援“门槛”,让更多困难群众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