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6年1月26日

  (2015)杭下商初字第3642号

  黄敬鹤、叶海艳、叶希掌、林华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艮山支行诉你们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4021号

  宋飞、连晓俊:本院受理原告应彩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4786号

  陈标:本院受理原告罗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2985号

  吴阳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艮山支行诉你及唐双飞、天威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艮山支行撤回对你的起诉,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298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3232号

  侯艳、周源发: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金丰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浙江金丰担保有限公司撤回对你们的起诉,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181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知初字第309号

  杭州芭萝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你好汇众科技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3民催00002号

  申请人杭州芯光特电子有限公司因银行承兑汇票(第10400052 28145024号,出票日期2015年12月29日,出票金额100000.00元。出票人:康迪电动汽车(长兴)有限公司,账号:384466807273,付款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收款人:浙江高泰昊能科技有限公司,账号:40135899928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市钱塘支行。)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至2016年7月13日,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申请人在公告期满后一个月内提出的申请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民初字第1171号

  沈麒:本院受理原告郑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00906号

  陈盛刚、胡小芳、杜琮屏:本院受理原告周美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009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01590号

  忻华、钟毅:我院受理原告王文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015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01666号

  孔新华: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艮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016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商初字第1756号

  蒋贵洪:本院受理原告李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商初字第1834号

  陆舒:本院受理原告高佩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9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商初字第963号

  何福华、杭州新发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友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商初字第1644号

  张德威:本院受理原告曹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民初字第2036号

  沈德明:本院受理原告艾燕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民初字第2176号

  杭州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陈小萍诉你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举证(案件适用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5月3日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字第105号

  胡文伟:本院受理原告郭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原告郭旭的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15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2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4329号

  包晓燕、李肖杰:本院受理原告张新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5月5日上午10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2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3735号

  潘宇、徐婷:本院受理原告方小龙与被告潘宇、徐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证据材料。原告方小龙诉请:1、要求潘宇立即归还原告借款60000元;2、要求被告徐婷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两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将于2016年4月28日上午10时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二十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4028号

  潘宇、徐婷:本院受理原告唐洪燕与被告潘宇、徐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证据材料。原告唐洪燕诉请:1、要求潘宇立即归还原告借款100000元;2、要求被告徐婷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两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将于2016年4月28日上午10时15分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二十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城商初字第1241-1号

  陈锋锋、杭州富康球拍有限公司、陈明权、柴金娟、蒋晶晶、王希康、王芳: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富阳诚信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4月18日9时在本院城南法庭一楼2号审判庭(富阳市春江街道民主村)开庭审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城商初字第1242-1号

  杭州富康球拍有限公司、孙秋玉、、王希康、王芳、林燕、王操: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富阳诚信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4月18日10时在本院城南法庭一楼2号审判庭(富阳市春江街道民主村)开庭审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4037号

  陈锦娇、董子溅、张亦新、董巧枝: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恒隆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锦娇、董子溅、张亦新、董巧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原告浙江恒隆担保有限公司诉请:1、判令被告陈锦娇、董子溅共同向原告偿还代偿款10000元及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暂计为470元(自2015年8月25日止2015年11月11日,按违约金日1‰计算);2、判令被告陈锦娇、董子溅承担律师费800元;3、判令被告张亦新、董巧枝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2016年4月25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十八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4249号

  蔡忆红:本院受理原告李军华与被告蔡忆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原告李军华诉请:1、判令被告蔡忆红归还原告借款6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2016年4月25日上午9时15分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十八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4376号

  陈少平:本院受理原告蔡宏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5月5日上午9时45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2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2564号

  李炜:本院受理原告黄建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富商初字第25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1790号

  浙江乐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富阳华冠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富商初字第17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2853号

  郑丰伟、裘秀群:本院对原告邵观水诉被告郑丰伟、裘秀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富商初字第28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郑丰伟、裘秀群归还原告邵观水借款本金4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00元(预缴1021元),由被告郑丰伟、裘季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法院公告 2016-01-26 2 2016年01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