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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通知

  宁波市远泽燃料有限公司:

  贵我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我公司已依约向贵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777711.66元,因无法与贵公司取得联系,2016年1月19日,我公司通过EMS向贵公司邮寄上述发票未果,现予公告,请贵公司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至我公司领取发票,如逾期未取,责任自负。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通知 2016-02-02 2 2016年02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