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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打电话?交警在前面等你!

  通讯员 谢晓颖 王炜炜 本报记者 张倩

  本报讯 几天前,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在监控视频中发现,一辆浙A牌照银色小型客车从杭州虎跑路驶入南山路时,驾驶员因正在接听手机,故行驶十分缓慢,导致后面车辆很快排起了长龙。随后,执勤交警赶到南山路玉皇山路口,将该车辆截停,对该驾驶员“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这正是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利用高清监控探头与路面执勤警力联动查处违法的一起实例,也是继用移动测速仪在龙井山查处超速、闯禁交通违法行为后,杭州景区交警借助高清监控探头、卡口系统查处违法的又一张“天网”。

  据了解,近几个月来,杭州交警针对“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不安全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重点严查。仅今年1月至今,已在西湖景区交警大队管辖道路上现场查获“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123起、“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238起。

  “我们在日常交通管理中发现,驾车时使用手机对路面通行效率有明显影响。”昨天,景区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交通繁忙时段,司机如果分心驾驶的话,不仅会因降低车速而给后方造成车流积压的风险,这一路段的车流还有可能连锁影响到后方路口,造成整条路的交通滞缓,并引发乱鸣号、‘路怒’等情况发生。”

  为此,杭州交警部门引入“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科技力量,依托移动测速装置、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及智能卡口系统,结合路面执勤警力,实施有效布控,并借助非现场查处的方式,对不安全的驾驶行为进行精准打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罚款50元,并记2分;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员未按规定带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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