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主城区“开门炮”全面“熄火”
城郊及周边县区加强查控违规燃放行为
通讯员 庞振煦 吴新宇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这两天,企事业单位都结束了春节长假,开始正式上班了,商家也重新开门营业了。如果放在往年,“开门炮”定是少不了的,街上总会传来此起彼伏的爆竹声。不过意外的是,这两天在杭州主城区,基本没听到烟花爆竹声。
今年春节,杭州警方开始严格执行“史上最严烟花爆竹禁燃令”。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区将全年、全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昨天来自杭州警方的消息说,杭州主城区各大型市场和商户集中地区未发生一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大型市场内商户多,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杭州市公安局治安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大年初八,虽然大多数商家都放弃了燃放烟花,改为其他图彩的方式,但还是有个别违法燃放“开门炮”的情况。滨江某工业园区,就有一家公司因员工燃放“开门炮”被滨江警方依法处罚。
据统计,截至2月15日,杭州警方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窝点46处,收缴烟花8938箱(件),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嫌疑人151人(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27人、罚款115人)。其中,仅2月7日(除夕)至2月15日(初八)期间,全市即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6起,处罚86人。
杭州主城区“开门炮”全面熄火,那么周边区县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如何?来自桐庐县公安局的消息说,自正月初二以来,当地共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12起,成功劝阻50余起。
桐庐警方介绍说,今年当地春节烟花爆竹规定了燃放时间,集中在2月7日、8日和2月22日,也就是农历十二月廿九(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元宵节,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前,桐庐警方会同当地媒体、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禁燃宣传工作。
2月14日(正月初七),桐庐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和治安大队等相关部门部署警力,分组、分片、分路段,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居委会,重点做好桐庐县城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
春节期间,桐庐上街巡逻的民警和以往相比,多了一项工作任务,就是劝导市民遵守禁燃新规,并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整个春节期间,桐庐县范围内火警同比下降30.4%,空气质量明显比往年要好得多,当然,这也离不开广大民众对禁燃新规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