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护制度破解留守儿童困局
无论是农村里独居的留守儿童,还是城市里因父母吸毒、入狱而无人照看的孩子,如果法定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与义务,经多方督促仍然无法确保孩子的生活获得有效保障,那么就应该依法剥夺其监护权。
庞岚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意见》明确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前两年,一个叫杨六斤的14岁男孩曾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他6岁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后来他的爷爷奶奶也相继去世,杨六斤独自住在亲戚提供的空房子里,每周靠堂哥给的一点钱维持生计。杨六斤的遭遇让很多人同情,也让人们看到了与生活在蜜罐子里的城市“小皇帝”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
尽管此后有人说,当地电视台的报道存在夸大嫌疑,杨六斤享受着国家规定的低保,而且上学住校期间学校有食堂供应饭食,但杨六斤生活在贫困孤苦中,却也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全国妇联2014年“六一”期间发布的调查显示,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全国儿童的21.88%。也就是说,全国每5位儿童中就有1位留守儿童。另全国妇联的调查显示,全国类似杨六斤那样的独居留守儿童有205万。
独居的留守儿童无人照顾、凄苦无依,甚至有孩子喝农药自杀,这一系列的问题早已刺痛了我们的肺腑,更呼唤着社会、政府的责任。
国务院印发相关意见,要求保障儿童成长环境安全、健康,明确禁止十六岁以下的儿童单独居住,这都是有的放矢的积极之举。再苦不能苦孩子,只有竭尽全力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受到保护与照顾,社会的、国家的未来才能获得保障,才能慰藉每一颗父母之心。
《意见》很符合实际,但要让数以千万计的留守儿童享受到政策红利,还需要政策的尽快落地实施。比如说,不让留守儿童独居,那么就要解决让他们住哪儿的问题。政府固然可以安排这些孩子借住在或近或远的亲戚家里,却无法保证那些亲戚能够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有的时候,寄人篱下、受尽责难还不如单独居住。
所以,禁止十六岁以下的儿童单独居住,还需要完善国家监护权制度——无论是农村里独居的留守儿童,还是城市里因父母吸毒、入狱而无人照看的孩子,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如果法定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与义务,经多方督促仍然无法确保孩子的生活获得有效保障,那么就应该依法剥夺其监护权。此前,在一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论坛上,也曾有多位法学专家认为,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位,应由国家监护替补。
实质上,农村的留守儿童面临生活困境,是农村诸多问题的一个缩影。每到春节大家返乡期间,“农村问题大讨论”就会引发关注,刚刚过去的猴年春节也不例外。
从“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上海女子因江西男友家中晚餐而分手”,到“农村彩礼动辄数十万,大龄男性结不起婚”……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的诸多问题已经到了无法回避、不能回避的程度。
2月14日,中财办副主任韩俊在媒体发表文章《决不能城市繁荣农村凋敝》。的确,只有农业实现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口不必全都外出打工,而是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我们才能在中国广袤的大地上看到更多幸福的乡村、幸福的农村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