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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说法

学员路考撞伤路人 考官驾校当了被告

  通讯员 善筏

  嘉善的张女士在驾考时,因一时紧张,把路人袁老伯给撞了,由此,也给车上的考官和所在驾校带来了一场麻烦官司。

  袁老伯,今年67岁。至今他还记得前年7月10日那一幕,他开着电动车在嘉善的环城东路路口转弯时与同向左侧一辆驾校用车相撞,“我就看到在转弯时旁边开来一辆驾校用车,里面坐着两个人,车速很快,直接撞在了我身上。”袁老伯说。

  袁老伯说,事发时,他腿部被撞伤,尤其左踝关节肿胀青紫,事后被送至当地医院进行治疗。经检查,袁老伯被撞至左踝关节脱位。其间,驾校方态度也算不错,垫付了3万元治疗费。

  后经嘉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车里坐着的考官周某负事故全责,袁老伯无责。另查明,考试车的所有人为嘉善一驾校,已在保险公司投保。

  因为需要鉴定伤残情况,在时隔一年多后,袁老伯才把路考时的考官周某和驾校以及相应的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袁老伯认为,这起车祸与驾校存在安全监管漏洞有着必不可少的联系,这起事故导致自己受伤,经鉴定伤情已经构成十级伤残。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合计12万余元。

  事后,原、被告达成了先由保险公司赔付12万余元,驾校方在交强险、商业险外再赔偿袁老伯4993元的调解协议。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8 学员路考撞伤路人 考官驾校当了被告 2016-02-19 2 2016年02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