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依法处置两初中生弓箭射杀小白兔事件
家长带孩子上门道歉 涉案弓箭已被收缴
通讯员 胡斌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这两天, 杭州两个“熊孩子”用弓箭残杀小兔子事件备受关注。事情发生2月23日,监控显示,杭州武林花园小区内,2个初中生模样的男孩,手持弓箭、背挎箭筒,在小区里用弓箭射杀了一只小兔子。小兔子死的时候,屁股上插着一支长长的弓箭。
小兔子是住户徐先生去年5月买来送给8岁女儿的,女孩给它起名“彼得”,和她最喜欢的卡通形象“彼得兔”同名。彼得的惨死,给女孩造成心理阴影,事件也引发了市民关注。
昨天,杭州西湖警方通报了事件调查结果。西溪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通过调看监控、现场走访,于24日下午5时找到监控中的2名孩子,两人都是杭州某校初一学生。警方及时通知孩子家长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经过询问,杨某(化名,12岁)和张某(化名,12岁)承认,23日下午,杨某携带一把弓箭,张某携带一把玩具枪,出于好玩的心态,在武林花园内用弓箭射死兔笼里的小白兔。杨某家长也将弓箭和玩具枪主动带至派出所。
经查,弓箭为杨某持有,是家人网上购买的。该弓材质为钢,长约1.3米;该箭箭头及箭身为铝质,射程为30至40米。经甄别,该弓箭系非机械的反曲弓,不属于管制器械。玩具枪是杨某2年前在老家购买的,长约55厘米,“步枪”型,把柄为塑料,枪管是不锈钢质,经现场检查,该玩具枪扳机已破损,不具备射击能力。23日下午,由于杨某家中的箭靶破损,杨某便提议,与来家玩的同学张某一起到室外射箭。
根据调查情况,西溪派出所以损毁他人财物立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对2名孩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要尊重生命,同时也不能随意毁坏他人财物。民警要求其父母严加管教,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依法收缴了涉案的弓箭,玩具枪因非涉案工具予以返还。
2月24日晚,杨某家长带孩子登门道歉并主动要求赔偿,取得了兔子所有者徐先生的谅解。
警方提醒:机械类的弓箭类器材,如弩(又称机械弩、弩机)是一种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非机械的弓箭类器材(反曲弓、复合弓)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制造、销售、购买、持有、使用等环节均不需要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不过,射箭爱好者在日常使用弓箭过程中要依法、安全使用,特别是在公共场所,一定要注意对箭头进行安全包装。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视情严格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