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队伍筹经费 法援保障落实地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钭旭霞 俞彧
“律师您好,请问妻子怀孕期间,老公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吗?”“是的,根据我国法律,已婚妇女妊娠期间以及终止妊娠6个月内,除特殊原因外,男方不能提起诉讼离婚。但法律为女方保留了提出离婚的权利……”由专业律师“坐堂”为法律援助热线“12348”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得这样的场景在丽水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天都能看到。
整合社会律师资源,解决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问题,这是丽水市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丽水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兰丙二介绍:“以往案件多、人手少,工作人员专业性与工作岗位需求不匹配,这些都是丽水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短板。但这些年,为了充分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丽水市开拓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机制,50多名专业律师轮流坐班,服务于‘12348’热线电话的法律咨询和案件办理。”可以说,社会专业律师已成为丽水市法律援助工作的一支重要队伍。
前不久,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特别提出要强化机构队伍保障,这也为丽水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接下来,丽水要进一步深化推广社会律师值班制;充分发挥社会部门的优势,加强衔接工作;同时要加强法援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法援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兰丙二说。
如果说,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中,丽水市在队伍保障方面下足了功夫,那么,舟山市则是在经费保障上助力了法律援助事业。
正如《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办案补贴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办案工作的需要。
事实上,没有充足的经费保障,降低受援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提高援助质量都只是一纸空文。近年来,舟山一方面不断提高律师的办案补贴,尤其加大对偏远海岛地区的经费支持,积极提高律师的办案积极性,引导律师资源向偏远海岛地区倾斜;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对受援人的经费支持,通过周转金制度和救助金制度的推行,让更多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紧急情况下也能得到保障。
同时,舟山还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好提级指派制度,加强对嵊泗、定海等律师资源紧张区域的支持力度,合理调配市、县(区)属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现法律援助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