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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仲裁公告

  陈学能:本委受理的(2015)杭仲(汽)字第3号申请人李小东与被申请人陈学能关于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增加仲裁请求:1、要求被告陈学能办理标的车辆JT311P的抵押注销手续;申请人补充提交以下证据: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艮山支行购车分期付款结清证明,共1页;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艮山支行情况说明,共1页。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以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质证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仲裁委员会将定于2016年5月11日上午10时在本委汽车交易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08号五号楼2楼D,邮编310030,电话0571-86635890)。杭州仲裁委员会

  杭州若天贸易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刘青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杭经开劳人仲案字[2016]第000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补发申请人2015年9月21日至11月13日工资1058.3元,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给申请人;二、被申请人补发申请人2015年9月21日至11月13日加班工资251.6元,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给申请人;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绍兴斯普瑞微纳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钟华与你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一案(案号:绍劳人仲案字(2016)第98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列》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现定于 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时在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人力资源大楼仲裁庭二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绍兴森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彭康诉你补发工资一案(绍市劳人仲案字〔2016〕第64号),因你拒绝接收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人力社保大楼附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嵊州市力丰机械有限公司:袁云超与你单位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依法受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现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嵊劳人仲案字〔2016〕第046号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6年4月13日下午2时30分在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嵊州市剡城路369号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按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嵊州市力丰机械有限公司:屠春茂与你单位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依法受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现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嵊劳人仲案字〔2016〕第046号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6年4月13日下午3时30分在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嵊州市剡城路369号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按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中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高舟山、林跃进、吴勇进、姚燕燕、陈彩英、王慧辉、俞海挺、夏信康、陈忠岳、叶文明、李满良(舟普劳人仲案字〔2016〕第0034-0044号)诉你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员和开庭通知书、仲裁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16年 3月 28日9时在舟山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6楼)公开开庭审理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 (东港海莲路171号4楼420室)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舟山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仲裁公告 2016-03-01 2 2016年03月0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