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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庭 审

丈夫去世后,她的婚姻被宣判无效

时间:3月3日 地点:常山法院

  丈夫在交通事故中去世,本已是一桩令人痛苦的事情,林英更加没想到,这件事竟还牵出了丈夫的另一个妻子,令她维持了9年的婚姻归于无效。

  林英的丈夫黄正比她大3岁,是常山人,中年丧偶,膝下有一个女儿叫黄小玉。2007年,黄正与林英经人介绍认识,登记结婚时,黄小玉已经25岁了。之后,黄小玉跟着父亲和继母生活,但她和林英的关系一直不太好,两人时常拌嘴。

  2015年8月,黄正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黄正的死亡赔偿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黄小玉又不配合起诉,2015年12月,林英独自将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起诉到常山法院,要求赔偿损失41万余元,并将黄小玉加为共同原告。

  谁知,案子立案后不久,法院又中止审理,林英自己反而成了另一个案件的被告。原来,承办法官从黄小玉处得知,黄正在江西还有一个妻子尚未离婚,于是立即将该案中止审理。

  黄正的江西妻子叫付云梅, 与黄正同年,是江西人。付云梅也是从黄小玉口中,知道了黄正的死亡和林英的存在。2016年2月2日,她起诉到常山法院,请求法院确认黄正与林英的婚姻无效。

  法官调查发现,付云梅与黄正1999年就在江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是黄正丧偶后的再婚妻子,而且至今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据付云梅说,她与黄正婚后共同生活了3年,后来因为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她这么多年一直没有黄正的消息,两人也没有离婚。

  经过开庭和调解,法院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当庭宣判林英与黄正的婚姻无效。而付云梅与林英对黄正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分配事宜也达成初步合意。

  承办黄正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周法官说,婚姻无效案件是一审终审案件,现在林英与黄正的婚姻被宣判无效,接下来,就会对黄正的交通事故案恢复审理。

  (文中均为化名)

  公式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张闺芳 郑颖 魏溪 梦玮 景轩 鹿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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