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浙江美信宝筑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顾晓丽诉你单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桐劳人仲案字[2015]第36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被申请人浙江美信宝筑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顾晓丽支付2015年7月工资3500元和垫付费用1533元,以上共计5033元。本裁决为一裁终局裁决。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桐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桐乡市沙燕服饰有限公司:申请人张一诉你单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桐劳人仲案字[2015]第36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被申请人桐乡市沙燕服饰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张一支付工资10070元。本裁决为一裁终局裁决。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桐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舟山市恒凯电子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丽、庄啸天、陈根代、王思圆、傅燕燕诉你单位关于工资等争议案。因直接和邮寄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仲裁告知书及举证通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6年4月26日0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1号楼226室,电话:2281540)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舟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胡舜尧(身份证号:330106196901010159):本会依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受理了申请人吴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举证通知书、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风险告知书等仲裁文书。本会定于本公告期满后第8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义乌市宾王路158号银都商务楼1210室开庭审理。务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裁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金华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