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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 安

检律合作化解20多年“骨头案”

  通讯员 黄蔚

  本报讯 “施师傅,要是刚才所说的您都没有意见了,就在这张纸上签字。”近日,随着一张长兴县检察院息诉笔录的顺利签订,水口乡江排村村民施明元就此结束了长达20多年的上访路。

  当日,施明元来到水口乡司法所,长兴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周烈阳、副科长裔伟民和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亮早已在此等候。一见面,79岁的施明元就激动不已,拉着裔伟民的手不肯放,“这个事情化解了,我心里很满意,再也不上访了。”

  早在1984年,施明元一家与江排村订立了山林承包合同,之后产生纠纷,施明元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及承包小组赔偿损失。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方赔偿施明元经济损失5000元。对这个判决结果,施明元不服,多年来四处上访。

  长兴县检察院得知情况后,一直积极与乡、村两级机关沟通。2015年10月,孙亮律师加盟此案。

  寻找律师合作,引入第三方,突破原、被告双方分歧隔阂,长兴县检察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引入“检律合作”这一新机制,一边摸索一边实战,通过联系乡、镇、村,深入群众内部,找准百姓需求的切入点,释法释理,有效化解矛盾。也正是“检律合作”,对施明元一案的解决起到了关键作用。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5 检律合作化解20多年“骨头案” 2016-03-08 2 2016年03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