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公 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上吉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16年1月28日依法转让给绍兴市柯桥区上吉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绍兴市柯桥区上吉贸易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绍兴市柯桥区上吉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绍兴市柯桥区上吉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 0571-87836720、15968831756

  特此公告。绍兴市柯桥区上吉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3月8日

  债务人名称债务情况(截至2015年6月21日,单位:元)担保情况本金利息绍兴县华苑布业有限公司19310819.42219961.551、抵押人:绍兴县华苑布业有限公司 2、保证人:浙江精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绍兴华苑金蕾丝绣品有限公司、郑志华、沈幼元

  注:1、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16-03-08 2 2016年03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