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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仲裁公告

  杭州龙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何立军、王圣常和与你单位支付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和1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萧山区义蓬街道义府大街668号萧山区义蓬街道办事服务中心2楼)开庭审理,届时不至将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洞头县旭东水产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豪):本委已受理卓步伦诉你单位关于补发工资、二倍工资、社会保险等仲裁申请,案号为洞劳人仲案字〔2016〕第0023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组庭和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在温州市洞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处理。温州市洞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宁格庄服饰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赵静静与你单位补发工资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海劳仲案字[2015]第51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海宁格庄服饰有限公司应当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申请人赵静静工资20000元。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当事人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仲裁公告 2016-03-09 2 2016年03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