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世相

小区里的违法“大学生求职公寓”被取缔

警方向举报群众发出微信“红包”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胡斌

  本报讯 租来一套98平米的房子,一番改造后整出12个床位,还打出“大学生求职公寓”的名头,按日出租,二房东陈某因此赚了一笔,可终究不是合法生意,陈某经营的“求职公寓”被群众举报违法,受到警方查处。

  2月29日,杭州西湖公安分局“你是我的眼”微信平台接收到一则举报信息:翠苑辖区内的某花园公寓小区四楼,有人发布日租房出租信息。

  接到线索后,西湖公安分局情报中心立即下达核查指令。经翠苑派出所民警上门调查核实,这原本是一户三室一厅一卫98平方米的房子,2014年8月,陈某以4000元/月的价格租下后,擅自将房子隔成6间,分4间卧室、1间卫生间、1间厨房,床位共12个。改造后,陈某以“××大学生求职公寓”为名,以45元的日租价出租铺位,因价格低廉,吸引了不少大学毕业生,入住率达9成以上。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这类房屋出租时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将相关登记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因此,陈某的行为已违反上述规定。翠苑派出所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并取缔了该无证“××大学生求职公寓”。同时,西湖公安分局对于举报者张某发出了微信“红包”150元的奖励金。

  据了解,今年1月10日起,西湖公安分局推出“你是我的眼” 微信举报平台,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查实后奖励举报者最高20万元。2个月以来,该平台已收到各类举报线索980条,向举报者发放红包共计2142元。


浙江法制报 世相 00005 警方向举报群众发出微信“红包” 2016-03-10 2 2016年03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