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十佳优秀调解能手”,
2012年被荣记个人二等功,
2013年被浙江省政府评为“巾帼建功标兵”,
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