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陈爱莲:
简化做慈善的程序鼓励“人人能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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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荣章 摄 |
在2013年的全国人代会上,陈爱莲代表就曾提交过《关于促进民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呼吁国家出台《慈善法》。时隔3年,随着《慈善法(草案)》提交今年的全国人代会审议,这部法律终于要出台了。
“我原本的一些建议化为了法律,心里特别自豪。”陈爱莲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社会财富增加很快,慈善事业发展也很快,很多个人和企业愿意把自己的财富拿出来与人分享,去帮助那些困难、有需要的人。作为一名企业界代表,陈爱莲和她所在的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近3亿。
不过,陈爱莲在参与慈善的过程中也发现,企业和个人做慈善还存在不少门槛。比对这次提交审议的《慈善法(草案)》,陈爱莲认为,目前的《慈善法(草案)》对个人、企业做慈善事业的程序还没有制定详细的规定,但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应该提倡“人人能慈善”“随时可慈善”,是否可以甄别不同类别,适当简化做慈善的办理程序。“比如2011年,为响应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浙江’的号召,我个人出资设立了全省首个新农村建设非公募基金——‘美丽乡村基金’,但这个基金用了3个多月才批复下来,时间太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