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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仲裁公告

  杭州集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16)杭仲字第2号申请人杭州盛和旺业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杭州集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仲裁委员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16年6月15日14:3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6楼,邮编310005,电话0571-88383256)杭州仲裁委员会

  徐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了申请人杨里诉你单位补发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6年4月12日9:30在杭州市天目山路135号玉泉大厦301室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届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厚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崔小刚诉你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仲裁申请,案号分别为上劳人仲案字〔2016〕第058号。因向你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被退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依法送达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16 年5月23日下午14点3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地址:杭州市光复路100号2楼仲裁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希玛石油制品(镇江)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陈芳莹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杭经开劳人仲案字[2015]第0437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拒收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经开劳人仲案字[2015]第043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加付的一倍工资4793元,应当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申请人补缴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的社会保险(具体补缴险种、时段、比例及金额由社会保险征缴机构依政策确定),申请人须承担其个人部分应缴费用;三、驳回申请人的其它仲裁请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委联系电话:057186910702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丁鹤峰、严燕娜:我会受理的申请人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陀区分中心诉被申请人丁鹤峰、严燕娜公积金贷款合同纠纷仲裁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选定仲裁员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本会定于2016年6月13日上午9时30分(星期一)在我会仲裁庭(浙江省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市国土局大楼11楼)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舟山仲裁委员会

  宁波北仑千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我会受理的申请人舟山凯灵建筑工程处与被申请人宁波北仑千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舟山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舟仲裁字(2015)第51号],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宁波北仑千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给申请人舟山凯灵建筑工程处工程款44430元。二、本案仲裁费2160元,公告费10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因申请人全额预缴该费用,被申请人应径行支付给申请人。上述裁决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的款项,限被申请人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付清。舟山仲裁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9 仲裁公告 2016-03-11 2 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