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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萧山将迎来非浙A牌照车“错峰限行”

遇紧急情况需开被限车可拨110求助

  本报记者 张倩

  本报讯 昨天,杭州市萧山区政府发布通告称,萧山区将于3月28日上午7时起在辖区内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根据通告,萧山区建设四路、通惠路、南秀路、蜀山路、晨晖路、风情大道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架、隧道,除晨晖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为机动车“错峰限行”区域。“错峰限行”时段为工作日7:00——9:00和16:30——18:30。

  记者了解到,萧山区“错峰限行”将分步实施,3月28日起将对非浙A号牌(含临时号牌)车辆实施全号段“错峰限行”,第一阶段实施后,将根据大气质量、交通环境等效果评估适时推出浙A号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不受限行限制。

  此外,萧山区还将在3月21日零时起,对辖区内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届时,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普通载货汽车、各类拖拉机及农用轮式机械车等将在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钱塘江南岸江堤路、利民河、文明路、风情大道、越王路、湘湖路等道路围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内实行全天24小时限行。对确因生产、生活、建设等实际需求,需要进入限行区域的,应按照《杭州市萧山区货车限行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试行)》,提前到辖区公安机关申领通行证,随车携带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错峰限行”实施初期,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在劝导的基础上,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如果遇到危重病人、举办婚丧等紧急情况,不得不开被限行车辆出门的,驾驶员可拨打110、122或0571-82721825求助,公安交警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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