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免去忻晓昀等三十四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16]15号),我省台州市永宁公证处郏丹妮、温岭市公证处黄蕾、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张明安、平阳县公证处钱晶等4人已于2016年2月26日被司法部免去公证员职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司法厅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