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从“1+1”到“1+N”
本报记者 陈赛男
这些天,律师吴永能正在为《法援西行漫记——一位“1+1”志愿律师的忠实记录》修订版作最后的定稿准备。这本长达28万字的书稿,经重新整理后,不仅记录了吴永能支援西部法律援助工作的点滴,也展示了他继续法律援助事业的决心。
“1+1”埋下公益的火种
西部之行是吴永能踏上法律援助之旅的开始。
2012年7月,作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义乌分所的一名律师,吴永能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从浙江义乌来到重庆黔江区,开始为期一年的西部法律援助之旅。
刚到黔江,地域的反差、当地法律服务的薄弱一度让吴永能感到低落和焦虑。但是,一件法律援助案让他看到了法援律师的价值。2010年初,在山西一家煤矿打工的黔江人邱仲陶因工伤事故被迫截肢。煤矿公司在付清了他的住院费用后,工伤赔偿、应付的工资都没了下文,这让邱仲陶一家人陷入了绝境。无奈之下,邱仲陶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得知此事后,吴永能步行六七个小时的山路,赶到邱家了解案情,随后又远赴山西维权。历时半个多月,最终煤矿公司向邱仲陶赔偿了23万多元。
在西部当法援志愿者的这一年,吴永能为当地百姓普及法律知识,为当地机关干部开展法律讲座,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余起……其实很多细节他现在已经记不清了,但是这一年的西部之行却让他深有感触,也更坚定了他继续法援事业的决心:“困难群体实在是太无助了,既然我们律师有这样的一技之长,为什么不帮帮他们呢?”
2013年7月,结束西部之行后,吴永能花了整整3个月时间,将这一年西部之行的点滴整理出来,自费出版了《法援西行漫记——一位“1+1”志愿律师的忠实记录》。
开创“1+N”法律援助事业
为期一年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圆满结束,但吴永能的法援事业则由此起步。
回到浙江后,吴永能投入了很多精力在法律援助公益事业上。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他有了一个想法:国家有“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从东部选一名律师和一名法律院校大学生志愿者为西部提供为期一年的法援志愿服务;我们可以开创“1+N”法律援助事业,就是通过一名律师去带动一个团队,甚至是浙江的整个律师行业开展法律援助公益事业。
这个想法与同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汪红妖律师的想法不谋而合。2015年12月,在两人的牵头下,律师事务所投入30万元成立了一个非盈利的公益服务机构——杭州杭天信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同时在杭州第一个引入中央彩票专项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专门为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服务。
98位民工讨薪案件是中彩基金项目团队受理的第一宗“大案”。2015年12月21日,吴永能团队接到通知,民工陈某等98人与浙江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参加某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从2011年至2015年12月,超过285万元工资未结,引发群体纠纷。吴永能团队的主要任务是为98位民工提供仲裁、执行系列法律援助。接受指派后,吴永能他们第一时间与民工代表取得联系,对98位民工的身份信息进行收集、核实,并按照法院要求,以“一人一案”的形式,形成98份独立完整的申请执行立案材料。经过一次次沟通协调,在吴永能等律师的援助下,法院正式向98位民工发放执行款。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无疑是开了个好头。“今后,我们将把法援公益服务进一步做大。2016年,我们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到100个,同时通过各种渠道,让更多人知道杭天信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吴永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