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推动浙江检察工作再谋新篇落到实处
——专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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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许梅 文 王志浩 摄
今年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迎来G20峰会、需要发挥检察服务职能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将怎样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怎样高水平推进检察“十三五”良好开局,如何实现“五个更好”目标?日前,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检察长开始“打擂台”
今年,省检察院新一年的工作,是从狠抓队伍建设开始的。春节放假结束后的第一周里,省检察院机关就有三个会,都与队伍建设密切相关。
“做好任何工作,队伍能力是摆在第一位的。”汪瀚说,今年,中央部署的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改革,将在我省全面推开。要适应改革中的检察工作,检察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高尚的职业操守,更要有一流的政治素质。
不过,汪瀚自豪地说,在我省的检察队伍中,已经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检察人才,他们获得了很多响当当的荣誉。但他也坦言,和检察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检察队伍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还存在着不少“短板”,要强化看齐意识,下大力气补齐“短板”。
对此,今年省检察院将带好头,打好擂台,建好平台,搭好舞台。从今年第一季度起,省检察院将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处长们“打擂台”,大家一起登台亮相,比学赶超,共同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对业务尖子,要打造人才高地,改进优化培训模式,探索更多开放式新平台,加强针对性指导。另外,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我省检察机关将研究建立科学的岗位素能标准,细化人才分类,因人而用,发挥每位干警特长,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能干者有舞台,想干者有机会,促进人才效能最大化,实现整体司法能力提升。
“互联网+检察”将有新突破
去年开始,“互联网+”成了热词。今年的省“两会”上,汪瀚在代表省检察院作工作报告时也提到,今年我省要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抓好新形势下检察信息化建设。
今年,如何提升我省检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汪瀚说,浙江在互联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总体水平方面都引领全国,浙江的检察机关完全有条件、更有责任做好“互联网+检察”工作。
过去的几年,我省很多基层检察院在深化阳光检察和司法办案中对“互联网+”作出很多创新和探索,提高了检察工作质效,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下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