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职业打假人 “无遗可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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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角色的转变,实则是对肩负监管法定责任和义务者的另类拷问。如果构建起常态监管机制,那么,职业打假者就“无遗可拾”了。
范子军
近日,新华社记者走近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他们鲜以真面目示人,却烂熟法律规定、精于索赔技巧,毫不避讳“逐利”的初衷。职业打假20年,争议始终伴随着这个群体。
“王海们”最初之所以受到欢迎,是因为被视为监管执法的“补充”和“帮手”,可以对制假、售假行为构成有效遏制,进而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可如今人们渐渐发现,打假“英雄”不但拿钱“噤声”,而且发展到极个别人经过交锋之后反而被售假商家收买,沦为“防打假顾问”,所谓净化市场的“补缺”功能逐渐淡化。
打假并非社会个体的法定义务,职业打假人以赚钱为目的无可厚非。我们需要质疑的是如今法律体系日益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加强,“王海们”怎么会依旧能够取得如此可能的“拾遗”成果?极少数无良商家唯利是图,铤而走险制假、售假固然是一个方面,承担打假法定、主体责任的监管执法职能部门履职不力,或存在懒作为、不作为、不积极作为现象,造成不该有的盲区存在,是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和关键所在。
职业打假人角色的转变,实则是对肩负监管法定责任和义务者的另类拷问,特别是进入全面依法治国时期,相关职能部门如何依法、主动、能动、给力履职,构建起对形形色色制假、售假不法行为零容忍的刚性、常态监管机制,让职业打假者“无遗可拾”,让“王海式打假”不再有利可图,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才是公众共同期待的市场和监管良好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