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拟推荐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等 15家单位(集体)、陈岚等21名个人参评 “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评选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司发通[2016]8号)确定的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省司法厅拟推荐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等15家单位(集体)为我省参加“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推荐陈岚等21名个人为我省参加“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欢迎社会各界对拟被推荐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6年3月30日-4月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王恭顺,联系电话:0571-56363261;浙江省司法厅组织教育处鲁冰,联系电话:0571-87054364。
浙江省司法厅
2016年3月30日
浙江省参评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1、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2、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3、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
4、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5、嘉兴市法律援助中心
6、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
7、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8、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
9、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
10、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
11、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蒲州司法所
12、丽水市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
13、江山市正成法律服务所
14、舟山市秉拯法律服务所
15、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先进个人
1、祝小君(女) 杭州市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郭 可(女) 诸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3、葛 莉(女 致公党党员) 嘉兴市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4、吴有星 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5、陈达欢 天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6、陈志明 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7、吴立群(女) 衢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8、叶华锋 青田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9、徐爱华(女) 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
10、冯 淼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11、朱祯学 浙江甬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12、方君伟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13、马正良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主任
14、黄道进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15、陶旭明 浙江稠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16、王小亮 浙江新联新律师事务所主任
17、邹维菊(女) 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18、王四海 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小港司法所所长
19、雷黄汰(女 畲族) 苍南县民族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20、金国元 绍兴市柯桥法律服务所主任
21、陈 岚(女 ) 浙江法制报专刊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