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舟山港区停泊的船舶燃油有新标准
浙江率先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
本报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胡华龙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浙江海事局召开的“浙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将率先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从4月1日起,除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和渔业船舶外,其他所有船舶在镇海、北仑、定海等十个港区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
据了解,浙江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是贯彻落实中央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助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有效控制船舶造成大气污染,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优良,为我国其他排放控制区积累经验并提供示范作用。
浙江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将分步实施。第一阶段将在宁波舟山核心港区镇海、北仑、定海等十个港区内实施,在评估第一阶段措施实施情况后,适时启动第二阶段要求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包括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 m/m的燃油和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 m/m的燃油等。
浙江海事局在船舶排放控制区设立后,将通过区域联防、部门合作,协同推进岸电等基础建设,探索以奖代惩、信息共享、信用管理、异地查处等联动机制,加强监视监测能力,形成闭环管理模式,并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