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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警界

客户网购要“回扣”

这种骗术得警惕

  本报记者 徐晓 通讯员 张瑜

  本报讯 近日,诸暨大唐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有人谎称在她经营的网店购买商品,并以“吃回扣”为幌子,向她骗取1830元现金。这又是什么新骗术呢?

  报案人赵女士说,她的网店是卖袜子的,前几天,店里来了一个“大客户”,专挑最贵的袜子买,而且数量不少,双方谈好的货款是1170元。但对方提出,他是帮公司买,想吃点回扣,给公司财务报价时会报高一点,到时候公司会通过网银转3000元到赵女士账上,除掉货款后,剩下的1830元作为他的回扣,请赵女士打到他的账上。他还说,这是“潜规则”,让赵女士不要介意。赵女士想,反正自己也不亏,又想兜住这个“大客户”,就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了自己的手机号和银行卡号。

  没过多久,她收到一条某银行发来的短信,提醒她有人发来一笔3000元的汇款,让她核实款项是否到账。赵女士见短信确实来自银行,并未多想,也没去核实,就按照约定用支付宝将1830元汇到了“大客户”提供的账户上。然而,事后她去银行查询流水账时才发现,这3000元钱根本没有到账。

  目前,派出所已对此案立案侦查。民警介绍,这一骗术其实没什么技术含量,骗子只是在用网银转账时,故意输错卡号,而银行短信在转账发起时,就会将提示短信发送到被害人的手机上,但银行端在审核时,发现收款人姓名和卡号不一致,那么这次转账就会失败。民警提醒,应对此类骗术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在收到银行的短信后,老老实实去查个账,千万不要怕麻烦或者想当然。发现有异常,务必立即向银行或警方求助。另外,“吃回扣”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经营者不应该帮助客户实施此类行为,合法合规经营,才能确保不上当。


浙江法制报 警界 00008 客户网购要“回扣” 2016-03-31 2 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