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集来的广告语,著作权归谁?
“市场主体升级”有疑问,答案在这里找
本报记者 王春苗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细胞。2013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以“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主体升级,强调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必须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升市场主体层次。两年多来,省委、省政府针对一些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不想转、不敢转、不能转的问题,切实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增强业主转型提升的内在动力。
由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推出的《法律服务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系列丛书》中的《“市场主体升级”法律知识解析》一书,就从企业经营、财务税收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入手,为个体户、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升级提供法律知识解析。
“市场主体升级”需要法律护驾
浙江有很多个体户、小作坊、小企业,虽然在创业初期“船小好掉头”、适应能力强,但也普遍存在低、小、散的问题,产业层次低,企业规模小,空间布局散。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硬伤,对各类市场主体来一次全面的“强筋健骨”迫在眉睫。
如何让这些“小船”顺利完成主体升级?在市场经济竞争下,企业又该如何规范化发展?商标的注册该规避哪些标志?哪些收入是免税收入?……《“市场主体升级”法律知识解析》都作了详细介绍,对市场主体在升级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给出了明确解答。
法律问答案例剖析可读又实用
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是本书的特色,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将法律问题解答清楚,再附上以案说法进行解析,读者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挑选阅读。
据统计,这两年,全省共实现个转企16.2万家、小升规8500家。目前全省共有市场主体430万家,其中企业130.7万家、个体工商户293.6万家,总量居全国第4位,人均居全国第1位。这些数字的背后,是依法规范在支撑。《“市场主体升级”法律知识解析》中,针对企业的经营问题设置了38个问答,比如“成立合伙企业是否必须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股东会行使哪些职权”等,内容涉及面广、解析详细到位,明确了市场主体升级中哪些事情可以做怎么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除了一问一答的形式将法律问题抽丝剥茧,本书还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进一步加深读者印象。某上市旅游公司为了扩大知名度,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广告用语,声明被采用的应征者将获得奖金1万元。应征者高某设计出了一条极具特色的广告语,被选中且获得了1万元奖金。但是,在上市公司使用该广告语3年之后,高某对自己当年想出的广告语的著作权提出了主张,并要求上市公司停止使用。
“本案中,高某设计的广告语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品特征,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上市公司和高某双方没有约定广告语的使用范围,委托人上市公司可以在委托创造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即在其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广告语。”这是本书对独创广告语的法律解析,分析了在这种情况下,纠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书中还就“污染环境法律追究”“子公司依法设立”等市场主体升级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剖析,将案例和点评相结合,可读性、借鉴性都非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