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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邓超出轨,3名微博博主被判赔10万元

  @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法人微博)

  因被传“出轨”,邓超将@圈内老鬼 等3名微博博主告上法院索赔。朝阳法院对该名誉权案一审宣判,3名博主被认定构成名誉侵权,并分别连续3天在各自微博上道歉,赔偿邓超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万元。


浙江法制报 微 法 00005 传邓超出轨,3名微博博主被判赔10万元 2016-04-01 2 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