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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说 法

婚纱送去洗 白纱变粉纱

无法提供购物凭证 只能按照洗涤费的20倍赔偿

  陈培培

  胡女士和朋友在温州合伙开了一家婚纱租赁店。今年2月份,她将一件白色婚纱送到某干洗店干洗,可是白色婚纱被洗成了粉红色。胡女士向店方投诉,店方回复将婚纱送回厂里处理,但处理后婚纱还是能隐约看出带有粉色。

  胡女士说,这件被洗坏的婚纱是店里的新品,只租借过几次,这是第二次送洗。这件婚纱的原价是6000多元,购入价是4000多元,现在的市场价为2680元。她向干洗店方提出按现价重新购买一件同款婚纱给她作为赔偿。

  干洗店方面表示,他们一直在积极处理,现在婚纱凭肉眼几乎看不到粉色,但胡女士认为婚纱已被洗坏,一定要赔偿,店方也愿意就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愿意与胡女士协商解决。但由于胡女士无法出具这件婚纱的购物凭证,店方只能按照洗涤费的20倍予以赔偿,同意赔偿胡女士1200元。

  消费提醒

  温州鹿城区消保委副秘书长吴滢表示,根据《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保价服务的,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衣物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衣凭证标注的价格、时间实行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为25%(不足一年按一年计),逐年递增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购买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赔偿额不低于购买价格的90%,购买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赔偿额不低于购买价格的85%,不能出示购衣凭证的按照洗涤费用的20倍予以赔偿。

  由于消费者通常没有保存票据的习惯,一旦出现类似纠纷时,消费者对衣物没有保价,只能依据法律条例按洗涤费用的20倍进行赔偿,消费者则认为赔偿金额过低,但是如果按消费者的自报价格进行折价赔偿,经营者则认为赔偿金额过高,无法负担,干脆拖延处理,由此纠纷处理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

  鹿城区消保委特别提醒广大市民,送洗衣物,尽量选择有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正规洗衣店;在送洗衣物时注意索要并保存好相关票据,以备发生纠纷时按票索赔;在清洗高档衣服时,尽量选择保价服务,并签署书面保价约定;另外,在衣物送洗及取件时,要仔细检查,对衣物本身存在的缺陷或服务质量造成的缺陷作出判断;发生纠纷后,应及时向消保部门进行投诉。


浙江法制报 说 法 00011 婚纱送去洗 白纱变粉纱 2016-04-01 2 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