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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 告

法院公告

2016年4月1日

  (2015)杭上民初字第1783号

  邵士叶: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驰远房产咨询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上民初字第17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准许原告杭州驰远房产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5098号

  孙小华: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元鑫不锈钢有限公司诉你及夏国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4105号

  杭州联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季文杰诉你公司及临安市鹏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程友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3行审00005号

  戴瀛: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与你其他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3行审0000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2695号

  杭州邦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梅玉才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269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3民初795号

  曹国兴、朱月苹、曹建夫: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东支行诉你们及浙江万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欣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锦红建材有限公司、张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3民初772号

  孙涛: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勤路软件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3民初430号

  沈思伟、吴细雪: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金丰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及伍其超、董阿玲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3民初329号

  陈明辉:本院受理原告文胜军诉你及卢华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3民初6号

  黄细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5459号

  宣林丽、叶通旺、项颖、单灵芝: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金丰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5214号

  郑月珍: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金钻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你及平柏战、王少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454号

  陈利平:本院受理原告汪日青诉你及张洁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1293号

  杭州瑞兆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如丰计算机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杭西商初字第1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4670号

  全慧丽、娄金:本院受理原告芦志远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511号

  张春桃:本院受理原告王芹诉你、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3991号

  赵志伟、郭慧兰:本院受理原告刘文燕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泗商初字第795号

  郑美娟:本院受理游士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15)杭西泗商初字第795号民事判决书。郑美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游士青借款本金50000元,支付利息17000元,合计67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00463号

  项水江:本院已受理原告张佳兰诉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滨江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举证(案件适用程序)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6年6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00460号

  杭州沿上环境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上海盈资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举证(案件适用程序)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6年6月15日10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经开商初字第756号

  马建国:本院受理原告黄贵枚诉被告马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经开商初字第7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杭经开民初字第1691号

  陈爱红:本院受理原告罗爱鹏诉被告陈爱红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7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三楼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566号

  程雨明:本院受理原告徐然军诉被告程雨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三楼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杭经开商初字第760号

  徐长建:本院受理原告王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经开商初字第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2060号

  王磊、陈静、陈建玲、杭州深拓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罗金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7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余杭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01546号

  王锡炎、周志云:本院受理原告郭黎岚诉被告王锡炎、周志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1日9时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瓶窑法庭第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01783号

  蒋连根、陈凤女、曹卫国、杭州清盛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梦根诉被告蒋连根、陈凤女、曹卫国、杭州清盛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1日11时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瓶窑法庭第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5)杭余塘民初字第442-2号

  章义刚: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合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章义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6年6月13日下午15时在本院塘栖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2589-1号

  沈德宝:本院受理原告高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30日9时在本院塘栖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2588-1号

  沈德宝:本院受理原告高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30日9时在本院塘栖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5)杭余余商初字第1380号

  姚文平、杨丽辉: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新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姚文平、杨丽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即(2015)杭余余民初字第1380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判决书。现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未取,则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三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00042号

  浙江艾得森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华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艾得森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7月15日9时在余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00222号

  史荣伟:本院受理原告赵宝玉诉被告史荣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4日9时在本院良渚人民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5)杭余民初字第4955号 

  宁波杰利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伟诉宁波杰利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2016年7月5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在本院第二十三号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5)杭余良民初字第714号

  庄鹏程: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万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余良民初字第7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00430号

  王磊、董政: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众安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磊、董政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后,因被告王磊、董政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被告王磊、董政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7月5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余杭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304号

  程杰:本院受理原告钱金明诉被告程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27民初3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程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钱金明借款20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15年9月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4.35%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程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5)杭淳民初字第807号

  杨冬枝:本院受理原告江勇平诉被告杨冬枝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淳民初字第8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1070号

  姜斌: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淳安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7月14日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378号

  浙江盛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思科家居用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盛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保全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李勤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姚亚琴、郭文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6年6月21日8:45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1355号

  杨国芬:本院受理原告章红心与被告杨国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李勤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姚亚琴、郭文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6年6月21日9:15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322号

  王海松、褚台飞:本院受理原告蒋永遗与被告王海松、褚台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李勤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姚亚琴、郭文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6年6月21日9:30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甬东商初字第3188号

  张红、张敏、鲁苏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甬东商初字第3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甬东商初字第3462号

  浙江梯梯建设有限公司、倪哉林、吴春霞、朱善虎、吴春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甬东商初字第3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甬东商初字第2991号

  宁波市方圆电器有限公司、陈利关、周孟冲、赛亿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甬东商初字第2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甬东商初字第3894号

  俞远泽、朱尧君: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华安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俞远泽、史小锋、朱尧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甬东商初字第3894号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甬东商初字第3926号

  马益民、王爱丽: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华安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马益民、王爱丽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甬东商初字第3926号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甬东商初字第3575号

  金雪红、金鑫:本院受理原告周杰与被告金雪红、金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甬东商初字第3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甬东商初字第3895号

  陶玉燕:本院受理原告黄秀华与被告陶玉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甬东商初字第3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甬东商初字第3447号

  乐君杰、马继珍:本院受理原告金勇华为与被告乐君杰、马继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甬东商初字第3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法院公告 2016-04-01 2 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