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温州市瓯海娄桥高建惠饭店:
申请人吕少付申请的关于吕飞的工伤认定一案正在我局办理。我局已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协助调查核实和举证通知书》,因无法直接送达给你单位,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询问,若你单位认为吕飞不是工伤的,也应于上述期限内举证证明你方主张。否则,我局将依据吕少付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温州市瓯海娄桥高建惠饭店:
申请人吕少付申请的关于吕飞的工伤认定一案正在我局办理。我局已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协助调查核实和举证通知书》,因无法直接送达给你单位,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询问,若你单位认为吕飞不是工伤的,也应于上述期限内举证证明你方主张。否则,我局将依据吕少付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