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执行干警”候选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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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姓名:沈文达单位:奉化市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88年10月
工作事迹:
沈文达2013年10月进入奉化法院任司法警察,现为该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沈文达始终秉持“公正、廉洁、为民”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奉化法院的执行工作和庭审保障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备勤期间,沈文达坚持接听每个举报电话,两年来出警130多次,风雨无阻,常常工作至午夜甚至通宵达旦。在办理一民间借贷案件时,他曾顶着酷暑,在舟山一酒店外蹲守10个小时,成功拘传长期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申请执行人从上海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沈文达工作上积极主动,办案严谨细致,生活中和善真诚、勤学多才,同时廉洁自律、锐意进取,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
10
姓名:何贤鹏单位: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68年9月
工作事迹:
何贤鹏自2004年5月从事执行工作以来,长期战斗在执行一线,热爱工作,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他经常起早摸黑,锲而不舍地奋斗在执行岗位上,直到案件执结。2015年以来,他共执结案件278件,其中执毕181件,到位标的达8000多万元,无一件超执限,无一件因故意或过失的错案,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何贤鹏还善于带领执行新兵,积极传授执行经验,培养出一批批执行新骨干。他不仅是执行局一大队副大队长,而且是疑难案件破解小组成员,对执行局疑难重大复杂案件都能勇挑重担,协助领导和同事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善做群众工作,勇破执行难题,是推动执行事业的时代先锋。”这是对他工作的高度概括。
11
姓名:汪德锋单位:温岭市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81年5月
工作事迹:
汪德锋自2003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执行工作,目前担任执行综合科副科长,并主持工作。十多年来,他秉持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理念,敬业勤勉,作风踏实,共办结了2000余件执行案件,无一案件因执行不力引起信访。
汪德锋倡导“理念人性化、力度穷尽化、时机灵活化、措施多样化、舆论主导化”的执行理念,开创了失信名单预通知制度,通过对被执行人评分定级,既提高了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又节约了管理失信名单的司法成本,提高了效率。2014年他提出的百度搜索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更新不及时、2015年他提出新民诉法解释出台后银行系统无法对应冻结期限的司法建议,经单位报送,均被时任省高院院长齐奇批示肯定。
汪德锋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个人嘉奖1次,多次在温岭法院执行案件质量评比中获奖。
12
姓名:张天平单位:仙居县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79年12月
工作事迹:
张天平2002年参加工作,现任仙居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他淡泊名利,工作信念始终如一,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廉洁自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
2015年,张天平共办结执行案件286件,实际执行率50.93%,执结案中的实际执行率58.51%,执行标的清偿率20.43%。以被执行人仙居某公司欠薪集团执行案件为例,此案涉及57名工人的149万余元工资,张天平和同事经过近十个月的努力,终使案件圆满解决。
张天平7次获先进个人嘉奖,其所在执行局获台州中院集体三等功,2014年他荣立个人三等功。
13
姓名:张明杰单位:平湖市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86年12月
工作事迹:
参加法院工作6年来,张明杰立足本职,兢兢业业,忘我工作,两次被评为平湖市优秀公务员,2014年9月被任命为助理执行员。
张明杰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他严肃执法,敢于坚持原则,讲真话、办实事,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他业务精良、潜心学习、钻研法律,共计办理351起案件。他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对一般民事执行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和解工作,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对大案难案,能勇于面对,办法多、思路广,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让当事人满意,受到各界一致好评。
14
姓名:陈尔德单位:苍南县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72年1月
工作事迹:
陈尔德现任苍南法院执行局监督科副科长。他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兢兢业业,无论在哪个岗位,均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从事执行工作11年多,虽长期处于无规律、无周末的状态,但始终无怨言、不懈怠、不浮躁,保持着旺盛的工作热情。陈尔德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省高院授予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并多次受到嘉奖等。
自2013年9月到执行局监督科工作以来,陈尔德累计办结执行案件677件、执行异议92件,还负责审查回复受托案件458件、委托案件209件,同时在2013年1—9月份审查终结388件,其中不少是老大难案件。2015年,他凭着一股韧劲,共执结案件340件,在全院名列前茅。
15
姓名:陈丰单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83年4月
工作事迹:
作为台州路桥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陈丰政治立场坚定,精通业务,有精湛的法学理论知识,善于突破执行瓶颈,创新执行路径,办理了诸多难案疑案。2015年,他共执结案件383件,处置不动产拍卖案件18件,执行到位金额3700多万元。
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总结执行经验与同仁分享亦是陈丰的工作重点。他撰写的理论文章获得过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第四届中国执行论坛二等奖和2014年学术讨论会优秀奖。2014年8月6日,在台州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上,陈丰代表路桥法院作讲座,获得高度肯定。
“在不如意中坚守,在坚守中感受美。”陈丰工作中作风严谨,生活中宽厚待人,富有人格魅力,是执行团队中的中流砥柱。
16
姓名:陈峰单位:安吉县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76年9月
工作事迹:
陈峰在执行一线十余年,不怕苦、不畏难、不懈怠,大胆探索,善借外力,让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取得了出色的执行业绩。2013年他荣获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2015年1—10月他办案数为425件,结案368件,有效执结231件,涉案标的1.03亿元,到位标的6361万余元。
作为执行员,陈峰创新意识较强,十分注重在执行方法上探索创新,能有效借助各方力量找人、找物;任劳任怨肯吃苦,讲奉献,勤恳踏实,经常利用夜间早间、节假日时间开展“突袭”,执行效果在全院始终名列前茅;廉洁奉公作表率,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之外,都能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头脑清醒,自觉抵制不良习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