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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最美执行干警评选

“最美执行干警”候选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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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姚春妹 

  单位:淳安县人民法院

  出生年月:1966年12月

  工作事迹: 

  姚春妹1986年进入淳安法院工作,2008年至2016年,先后担任淳安法院执行庭庭长,淳安 法院执行局政治教导员,淳安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姚春妹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扎实,从事法院执行工作18年中,兢兢业业,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她获得过浙江省优秀执行法官,杭州市十佳优秀青年法官,淳安县首届十佳杰出女性、人民满意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是杭州市第十届党代表、淳安县第十二届党代表,并三次荣立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在她的带领下,淳安法院还获得“浙江省破解执行难先进法院”殊荣。 

  2016年2月8日下午4点,姚春妹因病逝世,用生命书写了一份对党和人民事业无限忠诚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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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徐立飞 

  单位: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出生年月:1982年8月

  工作事迹: 

  徐立飞2006年6月进入上虞法院工作,现担任上虞法院执行实施科副科长一职。他先后获得建设“平安上虞”先进个人、上虞市级优秀公务员、上虞法院业务能手、上虞区政法系统“十优”办案能手、绍兴法院双十佳执行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所写论文也先后获得省高院提名奖,绍兴市法院系统第十二届、十三届学术论文讨论会二、三等奖等。 

  近三年来,徐立飞收案1401件,结案1360件,有效执结率62.30%,标的到位20167.8万元。他将科学、高效的执行理念融入到每一件执行案件中,并坚持司法执行的高效率,近几年来无论办案数量还是质量在全院都是数一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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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龚振旺

  单位:义乌市人民法院

  出生年月:1985年12月

  工作事迹: 

  龚振旺2010年10月进入义乌法院工作,现任义乌法院司法警察。他时刻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多次获评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5年,他共收案件1077件,办结938件,结案率达87.09%,实际执行率为33.33%,执行到位标的4000余万元,各项执行数据均位列该院前茅。2015年下半年,他在市环保局的配合下集中处置了一批环保处罚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龚振旺工作中始终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禁令及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自重、自警、自省,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亲情所惑,不为权势所屈,在情与法之间,执着地坚守着执行员的职业道德,忠诚地维护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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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盛可本

  单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出生年月:1972年7月

  工作事迹: 

  盛可本2010年12月由部队转业至舟山定海法院工作,任法警,派驻执行局工作,现任执行实施科副科长。近年来,盛可本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努力为“两美”定海和新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自2012年开始办理执行案件以来,他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971件,其中2012年办案超300件。由于工作出色,盛可本2014年被评为定海区先进生产工作者,在单位考核中获优秀等次,受到嘉奖。 

  盛可本的无私奉献和勤恳耐劳鼓舞了很多同事,很好地带动了整个科室的工作氛围,加快了执结效率,出色地完成了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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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董新贵

  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出生年月:1985年4月

  工作事迹: 

  董新贵现任金华婺城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他2008年10月进入法院就一直在执行局工作,现负责恢复执行工作,多次获得院级先进,2013年度荣立金华市法院系统三等功。 

  董新贵热爱执行工作,特别关注民生案件的执行,尤其是涉及人身损害、交通事故、抚养费纠纷等陈年老案,倾尽心力办理,充分发挥其办案技能、调解能力,成功办理超百件民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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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蒋旭华单位:东阳市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72年4月

  工作事迹: 

  蒋旭华现任东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监督科科长。他在执行一线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善于学习、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取得突出成绩。 

  自2009年下半年任南马法庭副庭长投身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以来,蒋旭华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列全院前茅。2014年,他共办结执行案件256件,有效执结率56.9%;2015年,共办结执行案件299件,有效执结率47.1%。2009年,他被评为金华市司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东阳法院实干标兵;2010年,被评为东阳市优秀共产党员、东阳法院实干标兵;2011年,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评为金华市十佳优秀法官;2012年,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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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谢贤芳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71年11月

  工作事迹: 

  谢贤芳现为宁波鄞州法院执行局局长,自2008年进入执行局工作以来,他兢兢业业、踏实肯干,办案数始终在全院名列前茅。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业务素质过硬,办案质量效果好,综合协调能力强;能时刻以更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并以此影响和带动其他干警,使鄞州法院的执行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谢贤芳带领全体执行干警抗住案件激增的重压,交出漂亮答卷。2013年6月,鄞州法院正式启动分段执行流程管理改革;2014年年底,分段式执行工作受到省高院执行局充分肯定并被誉为“鄞州模式”;2015年1月,鄞州法院荣获最高院“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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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潘水俊单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76年6月

  工作事迹: 

  潘水俊1997年到杭州上城法院工作,他政治觉悟较高,业务水平过硬,工作效绩显著,尤其是2007年调入执行局工作后,其个人办案数量都位居全局榜首,2011年至2015年共执结案件近3000件,同期执结率达95.9%。作为执行员,他办理案件质量高、速度快,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收到的锦旗、感谢信数不胜数。 

  他讲政治、求实效,促进社会和谐;精业务,勤奉献,工作以苦为乐;严律己,保廉洁,确保司法公正。因工作突出,潘水俊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还获得过杭州市集中执行先进个人、杭州市法院十佳执行员、上城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浙江法制报 最美执行干警评选 00007 “最美执行干警”候选人简介 2016-04-07 2 2016年04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