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执行干警”候选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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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姓名:陈高明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75年7月
工作事迹:
陈高明现为金华婺城法院执行局副教导员,从事执行工作已5年多,每年办理的案件数量在全局名列前茅,近三年来每年办理的案件都在300件以上,2015年全年办理的案件更是达到了580多件。怀着一颗对执行事业执着而忠诚的心,他经常放弃休息加班加点,一接到举报线索就迅速出击,无论严冬酷暑还是白天黑夜,都毫不迟疑。
陈高明在注重执行强制性的同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注重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心结,耐心地进行说服和劝导,力争案结事了。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落实和法院裁判的权威得以彰显是他的心愿。他曾多次获得院级先进工作者称号,201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4年荣立三等功。
18
姓名:林继旭单位:永康市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82年4月
工作事迹:
林继旭是永康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派驻执行局副大队长。从事执行工作以来,他每年有效执结案件数均居全院前列,并连续4年居全院第一,近三年有效执结数均在300件以上,连续7年被评为办案能手,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被评为金华市十佳优秀司法警察、金华市十佳优秀执行员。
工作中林继旭铁面无私,更难得可贵的是,他有着帮群众排忧、帮企业解困的情怀。近三年间,他妥善执结涉企案件百余起,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他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清正廉洁,执结案件无一例不良反映。
19
姓名:周曹辉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74年2月
工作事迹:
自1997年进入余杭法院,周曹辉已在执行岗位上工作近二十年。2003年以来,他一直从事执行实施工作,已成为余杭法院执行办案排头兵。近三年来,周曹辉办结的案件数量年年名列第一,共办结各类案件1074件。2013年,他办结案件300件,荣获余杭法院嘉奖;2014年,办结案件348件,荣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2015年办结案件426件,再创余杭法院执行办案数历史新高,荣获“杭州市十佳优秀执行员”称号。
周曹辉在工作中,发扬“白加黑”和“五加二”的精神,3年来累计加班加点1500余小时。在执行工作中,他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对涉金融机构、涉企案件高质高效执行。他始终牢记廉洁自律的要求,3年来共拒绝当事人的礼物、礼卡、礼金几十次。
20
姓名:周建平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80年3月
工作事迹:
从2014年3月调到执行岗位至2015年12月,周建平共执结案件576件,平均执行天数26.84天,执行标的清偿率
57.35%。
作为执行庭庭长,周建平业务素质扎实,工作认真尽责,创新意识强,注重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风优良,做人正派,处事公道,率先垂范。加入执行队伍后,他的各方面工作得到了法院同仁、社会大众的肯定和赞许。近年来,周建平因工作实绩突出,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21
姓名:周利峰单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76年10月
工作事迹:
“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这是杭州下城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周利峰恪守的信条。没有豪言壮语,他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执行干警的敬业奉献。
近年来,法院执行案件收案数快速增长,办案的执行员人数未有明显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周利峰在家人重病需经常陪伴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兢兢业业工作。他严格依法办案,力求公正,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讲究办案方法,做到案结事了。2015年,周利峰全年办结执行案件301件,无一信访投诉。他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神圣诺言。在繁重的工作中,他化压力为动力,加班加点毫无怨言,诠释着一种朴实的美。
22
姓名:胡伟华单位:三门县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76年2月
工作事迹:
胡伟华是三门法院司法警察,2001年退伍后一直在该院执行局工作。多年以来,他心系群众,时刻铭记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认真落实院党组的指示和局工作目标,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尤其在2015年的集中执行活动中表现突出,力求难案能执毕,唱响了法院执行工作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之正气歌。
胡伟华工作兢兢业业,坚守组织纪律,对同事关怀备至,同时开拓进取,不断突破自我。2013年胡伟华被评为年度“全县十佳政法干警”,因年度考核连续3年优秀,2014年荣记三等功。
23
姓名:俞恩华单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66年3月
工作事迹:
俞恩华1988年8月被分配至萧山法院工作,历任萧山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现任萧山法院执行庭实施二科副科长。从事执行工作十余年来,俞恩华恪尽职守、狠抓办案,执结多起执行难度大的案件,受到院领导的肯定。他曾荣获萧山区优秀公务员、杭州市十佳优秀执行员和浙江省十佳优秀执行员等称号,获得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2次。
俞恩华贯彻执法“四理念”,时刻铭记“六禁令”,坚守一名法官的道德底线,力争最大程度做到独立、公正办案。从2012年至今,他个人办结的执行案件达3900余件,高出人均办案量一倍以上,总执行标的58.9亿余元,执行的案件基本没有出现投诉或上访现象,得到领导和同事的普遍认可。
24
姓名:项杰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出生年月:1981年7月
工作事迹:
进入温州鹿城法院以来,项杰深知工作责任之大,案件处理任务繁重,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为提高工作效率,每例案件他都认真研究基本案情及当事人状况,制定合理有效的执行方案,统筹安排,及时把握执行良机,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项杰讲究工作方式,态度勤勉务实,自身进取自律。在单位里,他是出了名的实干家,得到同事及领导的普遍认可,他曾获得温州市十佳优秀执行员、浙江省十佳优秀执行员等称号。2014、2015年度他共办结案件1400余件,执结金额高达2亿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