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外来户”就强行扣押车辆和煤气罐
永嘉两名煤气市场“管理人员”被批捕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永检
本报讯 在温州永嘉,游荡着这样一批人,他们每天上路“巡逻”检查,见外地来的充配煤气车辆,就强行拦扣车辆、煤气罐。这些人,名义上是受当地燃气储配公司委托的管理人员,实际则如“村匪路霸”。4月5日,因涉嫌强迫交易罪,“管理人员”陈某、谷某被永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永嘉城郊接合部等区域,由于没有开通管道煤气,煤气充灌仍有着大量的市场。为了提高收益,永嘉本地的4家煤气储配公司共同找到一个名叫成国(化名,另案处理)的人,与其签订协议,由成国负责为他们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并抽取公司的部分收益。
陈某、谷某,都是永嘉人,两人被成国选中作为“市场骨干管理人员”,然而他们都是有“案底”的人。陈某,23岁,小学毕业后一直在社会游荡,曾因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获刑5年6个月。谷某,42岁,小学毕业,因吸毒和容留吸毒被行政拘留并强制戒毒。成国每月支付他们2800元的工资。
成国组织的“管理人员”每天分组在永嘉“巡查”,发现商店、路上及经过永嘉装运煤气的车辆,他们就以天然气公司巡查人员的身份强行拦截检查,看到外地运来的煤气罐,就强行扣押车辆、煤气罐。若对方反抗,他们就会请成国亲自到现场处理。此时,扣押人往往逃不过一顿殴打,而煤气罐则被强行扣押并送至设在瓯北的固定存放点。有时,他们还会强迫对方签订协议,承诺不再在永嘉经营。
被害人胡某具有煤气经营资质,为避开永嘉经营之争,他一般都把煤气罐运到温州平阳充气。但就在去往平阳的途中,他的货车就曾两次被陈某等人拦截,302瓶煤气被强行扣走,他也被殴打。同样,去年7月拉着127罐煤气去温州市区的姚某,也在途经永嘉瓯北时被成国等人拦截,车辆和煤气罐都被扣,成国等人还威胁他不准报警。
从去年3月至今年3月,陈某和谷某通过殴打、威胁等方式强行扣押车辆、煤气罐,作案几十起,为成国获取非法收益40万元以上。
永嘉县燃气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介绍,只要有煤气经营资质,有合法的符合安全标准的气源,允许经营者到外地填充煤气运输到本地销售。同时,对运输过程中的煤气及经营者,燃气公司或储配公司都没有管理权限。
目前,永嘉县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谷某。对4家燃气储配公司是否涉嫌犯罪,相关部门目前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