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4月13日
(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30号
温州裳海申煌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也天服饰辅料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212号
童发权(公民身份号码:341282198407157319):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新世纪服装辅料店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浙0302民初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928号
金京华(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5904165210):本院受理原告徐洪芝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92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061号
陈冠宇(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8202054018)、黄峻(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5211194019):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宝信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诉你方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132号
吴爱琴(公民身份号码:330328195112080028):本院受理原告周汉荣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163号
张良(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7404251613):本院受理原告孟州市龙豪皮业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1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288号
温州汇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瑞泉电子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5)温鹿西民初字第128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济南瑞泉电子有限公司的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999号
毛长兴: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飞顺鞋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毛长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090号
杭州太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冉少祥: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潘桥君廷建筑钢管租赁服务部与被告杭州太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冉少祥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7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047号
厉建和: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与被告厉建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7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256号
温州华彩印业有限公司、陈明春、叶兰呈: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温州华彩印业有限公司、陈明春、叶兰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980号
林昌北、叶赛珠、叶乐永、王发明、浙江虹达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林昌北、叶赛珠、叶乐永、王发明、浙江虹达电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8日14:3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981号
林昌北、叶赛珠、叶乐永、王发明、浙江虹达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林昌北、叶赛珠、叶乐永、王发明、浙江虹达电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8日14:3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982号
林昌北、叶赛珠、叶乐永、王发明、浙江虹达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林昌北、叶赛珠、叶乐永、王发明、浙江虹达电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8日14:3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984号
林昌北、叶赛珠、叶乐永、王发明、浙江虹达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林昌北、叶赛珠、叶乐永、王发明、浙江虹达电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8日14:3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156号
浙江鑫茂包装有限公司、黄开顺、金旺启、饶大划、金旺佐、谢作余: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浙江鑫茂包装有限公司、黄开顺、金旺启、饶大划、金旺佐、谢作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7日9: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165号
温州康泰纺织有限公司、海瑞皮革有限公司、阮春道、李志国、李志坚、李志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温州康泰纺织有限公司、海瑞皮革有限公司、阮春道、李志国、李志坚、李志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9日14:3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176号
温州市瓯海市政开发有限公司、李龙寿、李锡藻、浙江金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与被告温州市瓯海市政开发有限公司、李龙寿、李锡藻、浙江金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8日9: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177号
温州市瓯海市政开发有限公司、李龙寿、李锡藻、浙江金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与被告温州市瓯海市政开发有限公司、李龙寿、李锡藻、浙江金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8日9: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252号
神硅新能源有限公司、王增荣、南塑集团有限公司、林增标、新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步良: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神硅新能源有限公司、王增荣、南塑集团有限公司、林增标、新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步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7日14:3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253号
神硅新能源有限公司、王增荣、南塑集团有限公司、林增标、新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步良: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神硅新能源有限公司、王增荣、南塑集团有限公司、林增标、新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步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7日14:3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254号
神硅新能源有限公司、王增荣、南塑集团有限公司、林增标、新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步良: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神硅新能源有限公司、王增荣、南塑集团有限公司、林增标、新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步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7日14:3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847号
万小红、黄世根: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万小红、黄世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30日9: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27民初2864号
梁存泉:本院受理原告李钱必诉被告梁存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法院门户网站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7月18日9时30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27民初2505号
东莞市信隆发皮革有限公司、邓时英: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金沙江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信隆发皮革有限公司、邓时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法院门户网站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7月18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26民初444号
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开发区五号工业区浙江天泰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创汇皮革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水头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24民初1186号
叶显东: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与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远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天,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本院定于2016年7月20日上午9时在永嘉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5)温永商初字第608号
王亮、洪书娟、徐震东:本院对原告胡晟琼诉被告王亮、洪书娟、徐震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温永商初字第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411民初828号
王建柱:本院受理原告李金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5)嘉秀商初字第691号
赵玮:本院受理原告高荣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嘉秀商初字第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5)嘉善商初字第996号
嘉善远景纺织品厂:本院受理原告桐乡市冠盛毛纺原料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嘉善远景纺织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嘉善商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嘉善远景纺织品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桐乡市冠盛毛纺原料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0000元;二、被告嘉善远景纺织品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桐乡市冠盛毛纺原料贸易有限公司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3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自2014年7月29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61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260元,由被告嘉善远景纺织品厂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6)浙0424民初273号
杭州萧山海亿纸业有限公司、蒋志祥、沈国威:本院受理原告海盐县华联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杭州萧山海亿纸业有限公司、蒋志祥、沈国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浙0424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海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