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发展 检察伴你行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阮家骅
本报讯 还记得4月8日,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民企“大佬”们的那场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吗?会上,省检察院新推出的“浙检21条举措”受到了众多企业家的点赞;如今,我省检察机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又紧锣密鼓地发出了“第二弹”——4月12日,由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在全省全面启动。
根据全省检察机关“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方案,我省检察机关将紧密结合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帮助民营企业防控经济和法律风险,加强对民营企业及经营管理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有效预防腐败。如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方面,我省检察机关将做到3个“依法严肃查办”:依法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向民营企业及经营管理者索贿受贿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失职渎职犯罪,“围猎”国家工作人员、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
目前,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已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在保障和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完善了各级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日常联络、信息交流反馈、投诉监督和犯罪记录和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合力保障、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以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着力点,我省检察机关还将开展专项办案和专项诉讼监督。同时,省检察院还将加强与其他省级检察院以及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切实保护总部在浙江并在省外有生产经营业务的浙商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涉企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