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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 安

规范应用电子签章

  通讯员 钱骏 范凤琴

  本报讯 为确保法律文书印制的整洁、美观、庄重,嘉善法院积极推进电子签章应用。自4月1日起,该院全部法律文书均采用电子签章系统套印红色法院印章,效果良好。

  该院在文印室配备了高速彩色印刷一体机,用去年新配发的印章提取了清晰的印模;严格限制手工盖章,要求法律文书必须通过签章系统打印,并将签章流程分为拟稿排版、审核送签、加盖印章三个环节,明确具体操作步骤、方法和各人员的责任,使整个流程运转顺畅。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4 规范应用电子签章 2016-04-15 2 2016年04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