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U兼管交通有示范意义
吴关龙
据《浙江法制报》报道,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市、区两级治安防控机动队(PTU)从4月8日起陆续开展部分交通管理执法工作,并增挂交通管理机构牌子,以相关交警大队名义在辖区范围内行使交通执法权。
我以为,PTU参与交通管理执法,对时下正在开展的“破难题、补短板”活动具有示范意义。
古人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不同部门,优势和短板自然不尽相同,有的甚至存在“你之短处即我之长处”的情况。就说交通管理吧,由于各类交通行为主要发生在白天,因此交警的执勤时间也主要是在白天,夜晚的路面和值班警力则相对较少,一旦发生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较难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置;而PTU的巡逻时间则是全天24小时,且特点就是反应迅速,因此,让PTU承担一部分交通管理工作,既填补了交警部门在晚间交通管理方面的“缺口”,又能对那些爱在交警下班后开违章车的司机产生震慑。从提高警务效率的角度来看,据报道,杭州PTU每天参加治安巡逻的车辆有30余辆,民警有120余名,如果按每人每天参与交通管理执法工作1小时计算,就相当于额外增加交警警力15-20人。这就是很好的“以我之长,补你之短”。
反过来说,“主业”是应急处置各种突发案事件的PTU,在兼顾交通管理后,会不会也能有所收获呢?在我看来,必然如此。比如,通过参加交通管理培训和实践,PTU民警能从中学到交管执法方面的专业知识,从而提高他们在查控违法车辆,追捕驾车逃逸嫌犯,识别假牌、假证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所以说,如此“互补”,PTU参与交通管理其实带来的是双赢局面。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断涌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考验的正是职能部门有没有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勇气和智慧。杭州警方“取长补短”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