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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法院公告

2016年4月20日

  (2016)浙0102民初405号

  楼永军、杭州三川玻璃有限公司、浙江三川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再红诉被告楼永军、杭州三川玻璃有限公司、浙江三川玻璃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734790元,利息人民币1136349.6元(自2015年2月1日起暂计算至2016年1月31日,以实际还款日为准);2、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楼永军、杭州三川玻璃有限公司、浙江三川玻璃有限公司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651号

  马益明: 本院受理原告王雅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65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959号

  邵为军、浙江万邦置业有限公司、三门金石园林有限公司:原告项铁民、李玉青、李卫军、陶宏才诉浙江天行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653号

  苏海鸿:本院受理原告王雅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65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上商初字第2769号

  王火林、陈橙: 本院受理杭州君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上商初字第2308号

  虞国文、刘振东、徐兰姣: 本院受理杭州君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2016号

  杭州沃尔特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蒋胜利诉你公司、张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蒋胜利撤回对你公司的起诉,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2016-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2016号

  张蕾:本院受理原告蒋胜利诉你、杭州沃尔特进出口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20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2552号

  杭州茶箭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明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上海明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撤回对你公司的起诉,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255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02641号

  张春敏、黄少华: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026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3382、3383号

  杭州宝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金坤诉你公司及杭州永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3382、33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719号

  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兴集团有限公司、中技宏德低碳建筑有限公司、今胜集团有限公司、王金法、潘连云、王金松、俞小平: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诉被告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720号

  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兴集团有限公司、中技宏德低碳建筑有限公司、今胜集团有限公司、王金法、潘连云、王金松、俞小平: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诉被告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915号

  洪霞: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聚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5万元;支付未偿还利息3个月,共计9000元;服务费4500元、续期GPS费用1500元,共计15000元;原告对被告的车牌号为浙AMD137的从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2914号

  刘永春、黄达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西商初字第29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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