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是个美女,房东将她拖进卫生间
时间:4月20日 地点:仙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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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的周姑娘模样娇俏,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美女。可能就是因为太美了,周姑娘这几个月都很烦,晚上甚至还会做噩梦。
事情要从2015年11月的一个晚上说起。那天,周姑娘吃完晚饭后,在租房内休息。到了晚上8点左右,房东王某上来给她的卫生间接水管,周姑娘就在一旁帮忙递工具。完工后,周姑娘正准备走出卫生间,谁知,王某突然强行拉住她的手往里拖,同时立即将门反锁。
王某用双手环抱住周姑娘,并上下其手,在她身上乱摸。周姑娘拼命反抗,拉扯之中,她捡起地上的一根钢筋钩,朝王某挥舞,试图与王某保持距离。
王某表示自己只是想跟周姑娘亲一下、抱一下就好。周姑娘不断哀求王某放自己出去,保证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两人对峙了几分钟,王某想到自己老婆就在楼下,觉得不宜久留,便放弃了,允许周姑娘离开。
惊魂未定的周姑娘一回到房间,马上报警求救。随后,警方赶来将王某带走,并对他处以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
尽管王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当晚的遭遇给周姑娘的心理留下了阴影。考虑之后,她决定将王某起诉到法院。
庭审期间,周姑娘提交了体表原始伤情记录表,表明自己身上有多处抓伤,另外精神上也受到了严重创伤,而且至今没有收到王某任何形式的道歉。她要求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
王某辩解说,事发时,确实是他看周姑娘长得漂亮,一时起了色心,有过拥抱行为,但是并没有其他更出格的举动。王某认为,单纯的拥抱并不会给周姑娘造成多大精神损害,何况自己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事情应该到此为止。
法庭审理后认为,王某对周姑娘的猥亵行为,侵犯了其人格权,对原告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被告王某虽已因此受到了行政上的处罚,但对原告造成的伤害仍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王某向周姑娘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