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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新丰小区 故意杀人案告破

嫌疑人因债务纠纷事先预谋

犯罪嫌疑人邱某某、蒋某某接受审讯

  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徐娅莉 徐斌翔

  从4月20日晚上10点左右开始,长兴人的微信朋友圈陆续被“新丰小区发生命案,一家人被杀”的消息刷屏。昨天,长兴警方发布该案情况。

  20日晚上8点,长兴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经现场勘查,费某(女,34岁,长兴县虹星桥镇人)已身亡,初步认定为他杀,另有一小男孩受伤,经送医院抢救,生命体征稳定,暂无生命危险。

  经过一天两夜的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警方最终确定邱某某(女,32岁,长兴县雉城街道人)、蒋某某(男,55岁,江苏常州市武进区人)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22日凌晨2点,长兴警方在雉城街道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和蒋某某抓获。至此,经过连续30小时的艰苦奋战,该命案告破。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邱某某交代了其因债务纠纷,纠集同伙蒋某某,事先预谋携带木棍等作案工具,于案发当日10时许侵入被害人家中并发生打斗,造成被害人费某某死亡、其子受伤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邱某某、蒋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长兴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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