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独自上高速 追了尾才知代价惨
本报记者 徐晓 通讯员 蒋其臻
本报讯 昨日上午7点50分,甬金高速(G1512)往金华方向20K、大庙山隧道不到300米处,两辆集装箱车追尾,所幸驾驶员都无大碍。
高速交警了解到,前车的驾驶员姓张,从镇海开往金华送货;后车的驾驶员姓赵,从北仑港出发去金华。张某回忆说,当时他车速大概80公里/小时,突然间听到“砰”的一声,车子被推着往前行驶。赵某说,他从北仑出来的时候是早上5点半,开到事故地点的时候,一阵困意袭来,眼睛眯了一下,再睁眼的时候就追尾了。
高速交警查看两人的驾驶证时发现,赵某还在实习期内。按照交通法规定,实习期内的驾驶员不允许独自上高速;若驾驶机动车上高速,需要3年以上的持有A2驾驶证的司机坐在副驾驶室陪同。因此,赵某被罚款200元。
高速交警同时提醒,驾驶员在实习期内上高速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赵某的车子车头几乎报废,如果保险公司不接受理赔的话,他的损失将近30多万元,这还没算上前车张某车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