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 浙江齐利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齐利物流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嘉禾制革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浙江齐利物流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5月31日,标的债权的账面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玖万玖仟陆佰】元(小写:29,499,600.00元),利息为人民币【叁佰壹拾贰万捌仟陆佰柒拾玖元捌角叁分】(小写:3,128,679.83元),本息合计为人民币【叁仟贰佰陆拾贰万捌仟贰佰柒拾玖元捌角叁分】(小写:32,628,279.83元),由浙江嘉禾制革有限公司、浙江富邦布业有限公司、浙江博强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潘建新、王祥华提供担保。抵押物:位于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绿谷大道331号的厂房与土地。上述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浙江齐利物流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浙江齐利物流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齐利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