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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浙江新天佑经编染整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5年11月20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新天佑经编染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天佑”))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16年3月28日裁定浙江新天佑破产重整。浙江新天佑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有关规定,面向全国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浙江新天佑,成立于1982年8月3日,营业期限自2002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3日。住所地:海宁中国经编针织科技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夏娟红。注册资本:人民币1118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118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氨纶及化纤制品、毛绒制品、皮革服装、针织内衣、裤、袜子、水洗牛仔布、棕制品制造、加工;拉链染色、纺织品染色、经编布染色(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知名企业(含其下属子公司,下同),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对浙江新天佑进行重整投资。投标人的资产规模(截至2015年底的财务报表)在 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

  3、对经编、染整产业及其相关行业有一定的了解,对该产业或其相关行业有过投资、经营、管理等经历;

  4、拥有与浙江新天佑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5、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投标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公司分别符合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招募人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报名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公司截至2015年底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

  4、 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5、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

  1、报名费:报名人须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报名费。该报名费作为资格审查合格者必须提交投标文件的保证金。浙江新天佑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审核报名者资格,确定是否入围。未入围的报名者,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报名费和报名材料。入围者不提交投标文件的,该报名费不予退还。入围者提交招标文件后,该报名费计入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入围者投标时,须缴纳人民币2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并重整计划方案经法院批准后,投标保证金转为重整计划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浙江新天佑经编染整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账号: 358630100139589858

  五、特别提示

  (一)招标人承诺如被确定为新天佑公司重整投资人,根据规划可能需要对新天佑公司投入技术改造资金,具体情况请自行向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咨询了解。

  (二)新天佑公司所在区域存在规划调整的计划,可能对投标人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投标人需自行向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查了解。

  六、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一)报名期限截止至2016年5月16日。

  (二)报名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金都商务楼4楼浙江方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有意向参与重整的投资者,应在报名时向管理人出具报名费银行缴款凭证。

  (四)其他事项,以招募文件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联系人: 俞晓英注册会计师13758065328

  浙江新天佑经编染整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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