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涉爆涉枪涉刀 最高可奖励3万元
通讯员 徐佳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为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有效整治非法制贩、持有枪爆等危险物品问题,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并于昨日发布《关于收缴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杭州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法院、检察院,按照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底投案自首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主动交出或投案自首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罚。
同时严格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凡举报有功的,将根据《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励,最高奖励3万元。